(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4日发布,载明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14:00,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2号楼202室,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TEO SWEE ANN主持,共160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223,938股,占总股本43.1592%。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3,691,618股,占94.7454%;反对3,517,530股,占5.2325%;弃权14,790股,占0.0221%。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25,987股,占39.7040%;反对3,517,530股,占60.0434%;弃权14,790股,占0.2526%。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