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主营业务为融资业务、资助对象为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等情况除外。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做出决议,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
公司应与资助对象签署协议,约定资助条件、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充分披露风险防范措施。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前,相关部门需做好调查、信用分析等工作。已披露的财务资助事项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披露并采取补救措施。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