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圣泉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功能,提高效率,健全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承担前期准备和服务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并记录,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应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