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精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规范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该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考核确定。基本原则包括匹配公司实际情况与劳动市场价位、薪酬管理规范与组织结构相匹配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初步确定薪酬方案,董事津贴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
薪酬标准方面,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享受其他报酬或参与绩效考核,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内部董事按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工资按固定指标给定,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薪酬发放方面,月薪结算日期为当月1日至最后一天,次月20日前发放,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奖金次年春节前发放,按实际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薪酬体系将随公司发展调整,重大变化需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