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一致。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投资小组,由经理(总裁)任组长,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将研究讨论情况以报告、建议和总结等形式提交董事会审议。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