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的职责和行为,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且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相应资格,且不得有不良记录。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经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每年须对独立性自查。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特别职权涵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具体职责,确保其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并履行监督职能。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支持,保障其知情权和履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