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决策科学、安全与高效,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经理(总裁)等机构在对外投资决策中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公司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按期限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指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超过一年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公司控股50%以上的企业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适用本制度,参股企业重大投资需参照本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方面,达到特定标准的项目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具体标准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等指标。低于标准的项目由经理(总裁)决定。特殊情况下,即使未达标准,董事会或经理(总裁)也可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
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长期投资管理,财务部负责短期投资管理,两者均需对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评估并定期汇报。对外投资交割由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及相关手续。达到特定标准的投资需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可因多种原因处置对外投资,处置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公司应严格履行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