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在1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募投项目不能按预期计划完成时,公司须及时报告并公告。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可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及时公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公司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将受到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