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办法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办法规定了股份变动的多种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期间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此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例如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新增股份按不同条件计算可转让比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和股份变动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