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46.29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中水园乙3号楼105室。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章程规定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
章程强调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可以依法进行合并、分立、增资或减资,相关决议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解散需依法办理清算和注销登记。
章程还规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通知和公告方式等。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