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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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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涉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相关决议,本次条件成就和调整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8月21日和2025年9月13日届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4.53%,净利润同比增长100%,满足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此外,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1.05元/份调整为70.40元/份,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9.16元/股调整为38.51元/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条件成就和调整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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