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威合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等情况,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公司可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经董事会审议。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可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持续督导。公司应每半年度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