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威合金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锦天城为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离职后,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1.24903元/股。锦天城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尚需办理股份注销、减资手续及信息披露义务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