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明确了控股股东是指持股比例超过50%或对股东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个人或组织。规范适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得妨碍信息披露,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他们应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的独立性,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公司提供担保,不得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在涉及公司重大信息时,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工作。此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维持控制权稳定,确需转让控制权时应确保交易公允、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规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