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总部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计算机和通信软件开发、电信终端设备生产及销售、技术服务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2446.7889万股,于2017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H股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时间待定。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为记名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可采取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等。公司可依法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有9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
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