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剑桥科技: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总部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计算机和通信软件开发、电信终端设备生产及销售、技术服务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2446.7889万股,于2017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H股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时间待定。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为记名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可采取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等。公司可依法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有9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

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剑桥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