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规范运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应具备担任董事资格、相关工作经验和个人品德良好等条件。公司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行使这些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权益,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知情权保障、配合其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关费用。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