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重大事项,包括财务资助、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等。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股东会)或15天(临时股东会)发出,通知中应包含提案的具体内容。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详情并保存10年。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