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煤炭、坑口煤电以及煤制油煤制气煤化工等相关资产并于A股募集配套资金。为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 公司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限定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 2025年8月2日,公司发布停牌公告,股票自8月4日起停牌,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8月9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
-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的关键时点、人员名单及决策方式,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 编制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和其他法律文件。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审核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5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审计、评估工作未完成,暂不召集股东大会。
-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