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选任程序包括交流、搜寻人选、搜集资料、征求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