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需审阅财务报告,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委员会有权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其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委员会还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的行为,对违规行为提出罢免建议。年度报告中需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