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版))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细则规定了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监督等。委员会需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和财务会计机构的工作汇报,获取内外部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必要时可要求特别审计或聘请法律顾问。此外,委员会还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通知应提前发送,特殊情况可紧急召开。会议记录和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成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