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制度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决定,不得在审议前聘请。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满足多项条件,如具备执业资格、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良好的执业记录等。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选聘程序包括提出资质条件、初步审查、资质审查、拟定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评价标准涵盖审计费用、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制度还规定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如执业质量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安排难以保障年报披露等。此外,制度强调信息安全和档案管理,要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妥善保存选聘文件至少10年。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选聘过程,确保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