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重大信息涵盖定期报告、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事项、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等。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的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判断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诚信责任,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