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通联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细则指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细则列明了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包括受中国证监会处罚未满三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与证券交易所和其他监管机构沟通联络,处理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董事会会议并记录,保管股东名册和会议文件,协助董事和高管了解法律法规,确保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并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建议。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其工作。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接受离任审查并移交档案文件。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细则还规定了证券事务部的设立及其职能。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