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药业董事和高管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情况的申报、披露与监督。规则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规则明确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每年可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新增股份按比例计算可转让数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避免短线交易。此外,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季报公告前后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信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并按规定披露。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