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具有独立性,具备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选可以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独立董事履行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职责,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