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投资经营管理程序,确保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防范投资风险,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内投资(如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设立分公司等)和对外投资(如对外股权投资、收购兼并企业或资产)。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策对外投资。
董事会负责审批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占公司相应比例10%以上的投资事项,以及特定关联交易和提供担保事项。股东会审议涉及上述指标50%以上的重大投资事项,以及特定关联交易和提供担保事项。具体程序包括职能部门提交可行性分析、总经理审查、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批准等环节。
制度还规定了投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包括立项审批、项目实施、变更管理、招投标管理、委托理财管理等,并建立了项目报告、监控、评估和考核制度。董事会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年度审计并向股东会报告。该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