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制度规定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和相应任职条件,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办法,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并明确了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知情权、工作支持和津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