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陈伟、肖敏清律师参会并出具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9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14时30分在福州市招标大厦A座4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人员包括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后者包括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表决结果显示,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