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维护公司治理稳定,保障股东权益。适用对象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制度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或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在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被解任的,自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自动离任。
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与继任者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公司业务连续性。涉及经济责任的离任人员需接受离任审计。离任人员应继续履行未完成的承诺,并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离任后两年内仍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机制,若存在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人员需退还多领取的绩效薪酬。公司设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义务的离任人员进行追责。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