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规制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由三至五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会负责研究选择标准、遴选合格人选、审核提名、提出薪酬计划建议、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