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披露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编制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应进行持续督导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