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涵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部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对会计资料及其他经济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问题。
审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评价报告。审计部在审计过程中应保持独立性,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获取充分、相关和可靠的审计证据,并对审计证据进行详细记录。审计部有权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审核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资料,对严重违反法规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并提出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