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成员任期不超过三年,连选可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监督评估、行使监事会职权等。委员会需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和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工作。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可向监管机构报告或提起诉讼。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会议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档案由审计部保存至少十年。审计委员会成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与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成员须回避。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