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股东权益。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任期届满、辞任、解任等情形。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收到当日生效,公司两日内披露。若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同样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收到即生效。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涉及公司的文件、数据等,并签署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相关人员不得干扰公司经营,仍需遵守忠实义务,配合公司核查,且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设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义务的离职人员进行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