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真实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为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会是信息披露的法定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至少保管十年。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对未公开信息保密,避免泄露。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