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发挥其作用,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制定。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董事会秘书不得由有特定不良记录的人士担任。公司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或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并及时公告并向交易所提交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与记录、信息保密等。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选任、解聘、履职保障、培训及考核等内容。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其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