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明确,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事后监管。暂缓披露适用于存在不确定性和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豁免披露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当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消除或信息难以保密时,应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办理。各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发生相关事项时,应填写登记审批表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长签字确认。未获审批的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公司应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因不符合暂缓、豁免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被处罚的,公司应及时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