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交易公司股份的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交易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长或指定董事,并获得确认书。每年可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禁止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重大事项披露前等期间买卖股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并在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变动情况。
制度还明确了增持股份的行为规范,要求披露增持计划、进展及结果,并聘请律师发表核查意见。违反制度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处分或处罚。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