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潮宏基: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交易公司股份的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交易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长或指定董事,并获得确认书。每年可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禁止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重大事项披露前等期间买卖股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并在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变动情况。

制度还明确了增持股份的行为规范,要求披露增持计划、进展及结果,并聘请律师发表核查意见。违反制度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处分或处罚。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潮宏基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