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力远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国储能大厦41F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03名,代表股份498,998,1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601%。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所持股份480,516,180股;网络投票股东共1,097人,持有18,482,006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96,824,096股,占99.5643%;反对985,800股,占0.1975%;弃权1,188,290股,占0.2382%。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307,916股,占88.2367%;反对985,800股,占5.3338%;弃权1,188,290股,占6.4295%。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