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年度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年度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上一年度情况,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合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并需向上交所预约披露时间,如需变更披露时间应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预计经营业绩大幅变动或亏损应及时发布业绩预告。董事会及董事、高管应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证券部为年报编制责任部门,财务负责人应与董事会秘书沟通年度财务状况,其他部门需提供所需资料。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职责,公司应为其提供必要条件。管理层应在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汇报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应审核财务会计报告,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董事、高管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