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旨在提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等原则。公司证券部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提出处理方案,逐级上报董事会批准。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时,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对财务报告承担责任。对于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司应及时查实原因并采取更正措施。制度还规定了从重惩处和从轻、减轻或免予问责的情形,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改正、调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