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旨在调动和发挥董事及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战略和中短期目标实现。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董事(不包括外部独立董事、职工董事)。纳入宜昌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范围的人员按市国资委相关办法执行。薪酬标准基于董事长基本薪酬乘以职务系数,职务系数分别为董事长、总经理1,董事、副总经理0 85-0 9,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0 7。基本薪酬按同比上年增幅不超过销售收入与净利润综合增幅的原则制定。薪酬考核浮动区间为基本薪酬的70%-190%,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给予额外奖励。薪酬总额按每月预发年终决算办法发放,预留20%作为任期激励薪酬。新任职人员职务系数分阶段调整至标准系数,过渡期不超过三年。本办法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