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委员会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年度科研计划及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委员会下设工作机构(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