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小毅))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声明人王小毅,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小毅声明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王小毅确认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王小毅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保监会等相关规定。王小毅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王小毅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不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王小毅不是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违法被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王小毅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王小毅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王小毅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继续履行职责。签署日期为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