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在公告中声明无法保证信息质量的理由。
制度规定,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时间披露。公司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披露时间,如需变更披露时间,应提前申请。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临时报告需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事项。公司还需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流程、责任分工及保密措施,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