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二O二五年八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投资决策及实施,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度涵盖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购买股票、债券等形式的投资,包括出资设立其他经营实体、受让股权、认购债券等。公司以非货币资产投资需办理过户手续,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投资决策权限方面,原则上由董事会决策并授权实施,董事长决定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董事会审批权限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的对外投资,且应在决议后2日内披露。股东会决策的投资情形包括超出董事会权限、董事会提请或股东会认为应审议的情况。涉及关联交易的投资需遵循《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对外投资的表决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确保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关联方应回避表决。重大投资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建议。违反权限的投资归于无效,已实施且需履行的,相关人员需承担责任。
对外投资处置包括收回和转让,具体情形如经营期满、破产、资金不足等。处置程序与权限与实施权限相同,需充分论证并防止资产流失。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