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30日发布,载明会议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审议事项等内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5,576,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495%。其中,中小股东45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576,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7%。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列席会议,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2)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3) 增加2025年度融资计划额度。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99.6781%的同意票;议案2和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分别获得89.8090%和99.6519%的同意票。关联股东在审议议案2时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