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相关规定,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源集团”)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K10294号鉴证报告。
技源集团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和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5,001.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0.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108,8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为506,300,640.00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四个项目:技源集团营养健康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启东技源营养健康食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启东技源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8月12日,公司未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但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986.31万元(含增值税),抵减增值税进项税额后为931.16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31.16万元置换前述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置换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