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4年8月7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8月6日届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且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44,345,617.93元,较2023年增长31.78%,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9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92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8.67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